第122页(第3页)-《丞相夫人是首富[穿书]》

那马那么瘦,如今又走丢了,在大街上风餐露宿的,想想就很可怜。

要是遇上了贼人,被贼人偷走,被日日夜夜的奴役,那就更可怜了。

纪明焱第一时间回了他的小院,在他的毒虫窝里待了半晌,终于找到了他的追魂虫。

追魂虫没什么毒性,但嗅觉灵敏,极其擅长追踪。

纪明焱当初很喜欢,搜集了一只回家,玩了段时间就腻了,便扔进了毒虫窝。

这下,这只被他冷落多时的追魂虫,终于可以重见天日。

纪明焱带着他的追魂虫去了吴家马厩,捡了几根瘦马的毛,带着追魂虫去了昨日妹夫丢马的地方。

他也没告诉在家中休养的吴惟安,因为他想等找到马之后,再告诉妹夫,给妹夫一个惊喜。

纪明焱让追魂虫闻了闻马毛,而后跟着追魂虫在大街小巷里转悠。

小小的追魂虫飞飞停停。

纪明焱发现,这瘦马果然是他一手喂出来的,相当聪明,专往没人的巷子里窜。

难怪到现在,都还没人找到马呢。

追魂虫绕了一大圈,纪明焱追了一大圈。

慢慢地,日头西斜,慢慢地,天色暗了下来,慢慢地,过了晚膳的点。

纪明焱累了,追魂虫也累了。

纪明焱摸了摸咕咕叫的肚子,有点想回家吃饭了。

正想着,他便发现自己跟着追魂虫,回到了纪府。

纪明焱:“??”

他拍拍脑袋,觉得这事情不太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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