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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名叫余沁。

沈庭舒本想将她带到车里了解情况,但想了一下不太合适,便就近找了个餐厅。

正值用餐时间,周围来来往往,人流量不少。

给司机发完短信后,她和余沁走进一个私密性较好的包厢。

沈庭舒能感觉到她明显松了口气。

虽然自己不带恶意,但毕竟是个陌生人,彼此之间都存着戒备心。

余沁看着周遭精致的装潢摆设,感到有些局促。这间餐厅一看就很贵的样子,凭自己的本事怕是一辈子都没机会走进来。

她连忙推辞了沈庭舒让自己点菜的建议,讪笑着说道。

“我吃什么都行,不挑的,你不用在意我。”

沈庭舒只好点了几道大众口味的菜。

服务员很快便离开了,包厢里只剩下她们两人。

余沁双手捧着面前的锤纹玻璃杯,润了润唇,忐忑地问。

“姑娘,你找我是因为刚刚发生的事儿吗?莫非你认识那个男的?”

沈庭舒颔首,淡淡一笑:“实不相瞒,刚刚那个男人是我表姐的男朋友。我之前见过他一面,隐约有这么个印象。刚才无意间听见你们争吵,越听越不对劲,觉得他该不会是……”

余沁看懂她眼里的猜测,连忙惶恐地摆手:“我可跟他没有半点关系,我怎么可能跟这种人渣在一起。”

说话她意识到了什么,尴尬地添了句:“我没有别的意思啊姑娘。只是如果他真的是你表姐男朋友的话,你最好劝她早点分手吧,那男的不是什么好人。”

沈庭舒心中一动,脸上却满是疑惑和吃惊:“啊?为什么这么说?”

或许是憋屈了太久,又或许是沈庭舒的表情太过纯善,一下子就激起了余沁的同理心。

她像是找到了宣泄的出口,神色放松下来,颇有和她促膝长谈的意思。

“他其实就是个混混,只是每天打扮的衣冠楚楚像个正经人而已。我估摸着你表姐可能就是被他的外表给骗了。”

沈庭舒配合着反问:“混混?”

余沁又气又恨,咬牙切齿地说道:“还不是仗着有沈家撑腰,一群狗仗人势的东西!”

“沈氏?但沈氏的口碑向来不错啊。前段时间他们打算改建老城区那片,正好被我家赶上,还补偿了我们一大笔拆迁费呢。”

余沁呸了一声,眼神充满不屑:“表面功夫罢了。”

见沈庭舒一脸困惑地看着自己,余沁叹了口气,有些难过地道。

“姑娘,你年纪还小,很多事情都不懂。像他们那样的商人,总要做出一个漂亮的外壳,才好藏住那些肮脏的买卖。”

“沈氏以前的确是有口皆碑,但自从那个沈怀清接手之后,就像是变了天一样。”

沈庭舒听到父亲的名字,眼神一颤,幽幽地开口。

“沈怀清?是沈氏的现任董事长么?”

这在锦城早就是众所周知的信息。沈庭舒穿着打扮虽简单,但余沁还是能从她的气质中看出她出身不凡,对此没起什么疑心。

“是啊。你别看网络上电视里把他夸得天上有地上无的样子,现实中又有哪个商人不是唯利是图的呢?”

“姑娘,说出来也不怕你笑话。我爸好赌,家里欠了一笔债,本来就快要还上了,没想到他们突然变了卦非得拿我家的铺面抵债,不然就涨利息。”

沈庭舒脑中灵光一闪,脱口而出:“是上河街那边吗?”

余沁点点头:“我家是小本生意,经不起他们三天两头地去闹,可无论是铺面还是利息我家都拿不出啊。”

沈庭舒眉头微皱。

上河街?

没记错的话,那片将来的开发商可是叶家啊。

……

回家的路上,沈庭舒将近日所见所得的信息从头到尾思考了一遍。

叶家是锦城的老牌豪门,与沈家一直是对手关系。

他们家关系错综复杂,风流韵事一堆,家业在这几代手里已经略显颓势。

原书中,叶氏在后期可以说是起死回生,才将沈家连连击退。

那时候的叶氏掌权人,便是原书男主。

叶韶光。

……

家里已经用过饭了。

厨房里还温着甜品,见沈庭舒到了家,佣人将糖水端到她的房间。

沈庭舒其实并不怎么爱吃甜食,但这碗糖水是例外。

周末的时候,沈家父子将她做的菜一扫而光。沈怀清起了兴致,说要露一手给她看。

他挽起衬衫的袖子,露出修长有力的胳膊。身高腿长地站在厨房里,围着淡紫色的围裙手忙脚乱地忙活着,场面又滑稽又好笑。

可沈庭舒却一直站在门口观望着。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沈怀清不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沈总,而只是一个再普通平凡不过的父亲。

糖水谈不上好喝,却是他唯一会做的食物。

沈怀清见她爱吃,每天下班都会抽出时间煮上一些,一天一天都在进步。

沈庭舒眼神失了焦距,咽下最后一口,起身前往顶层。

……

李家。

李昀琛正一边开会,一边听儿子报告近况。

几息之后,他将鼻梁上的眼镜摘下,按下笔记本电脑的屏幕,揉了揉眉心。

李遥川见状给他倒了一杯热茶。

“您头疼的毛病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姑姑一直说让您找个时间去她们医院做个检查。”

李昀琛摆摆手,不在意地说道。

“年纪大了就不爱去医院,也不是什么大毛病,歇两天就好了。”

李遥川眉头紧皱,眼中闪过一丝担忧,语气却有些不冷不热:“随您,反正到时候要是我妈生气了,您可别心疼。”

正喝茶的李昀琛顿时又好气又好笑:“你这小子,知道拿你妈来压我了?”

他将茶杯放到桌子上,妥协道:“行!等忙完这一阵我就去。你们就是想太多了,我自己的身体我还能不清楚吗?”

嘴上虽然说着嫌弃的话,但他眼底的笑意却久久未散。

随即他话锋一转,想到了另一件事。

“对了,我还有事没问你呢。沈家那个闺女,是不是转到君逸去了,你认识她吧。”

李遥川下意识地出口:“沈庭舒?”

李昀琛笑了:“对,就是这姑娘。我听你妈说,你还跟人家走得挺近的。”

李遥川面色不变:“同学而已。”

李昀琛哪里看不出儿子故作镇定的神态,笑意更深:“你们年轻人的事,自己去解决。不过我可告诉你啊,少给人家姑娘添麻烦,上次的事最好别再让我知道了。”

他撑起身子,长舒一口气:“说起来也是缘分,那姑娘以前生活在景石镇。当年我们搬去越城的时候,我任职的地方离小镇也不远。你妈妈假期经常带你去那儿玩。只是那时候你年纪太小,估计都不记得了。”

李遥川一怔,隐隐约约的记忆逐渐浮上心头:“景石镇?是我小时候走丢的地方吗?”

“是啊,你那时候贪玩,把我和你妈都吓得够呛。”李昀琛站起身,将桌上的文件分门别类收好,“多亏了那家人帮忙,要不然你还不知道被卖到那个犄角旮旯里去了。”

他想到当初妻子与自己胆战心惊的三天,以及妻子每每提起就后怕的模样,尽量用调笑的语气一句带过。

李遥川眸色沉了下来,几段画面碎片式地充斥在脑海里,嘴角抿成一条锋利的直线。

这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回到了四岁的时候。

景石镇风光秀丽,那时母亲工作还不繁忙,经常趁假期带他过来放松。

他喜欢镇上一种独有的小吃。

用油酥、面粉、芝麻和糖稀制成饼状,放在土质的火炉中烘烤。一口咬下去,外面的酥皮便层层剥落下来,满嘴都是芝麻的焦香。里面的馅料流心还十分滚烫,甜而不腻的滋味包裹在舌尖上,唇齿留香。

有小贩挑着扁担走街串巷地吆喝,他便闻着香气一路跟着,不知不觉就和母亲走散了。

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走了很远。四岁的他忍着泪意,一边握着拳头给自己打气,一边寻找和妈妈常去的那家小食店。

虽然来得次数不少,但镇上的巷子纵横交错,很容易绕晕。

他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直到暮色降临,他发觉周围人群渐渐散去。巨大的恐惧感终于如蛛网一般紧紧缚住他的心。

他缩在角落里,墙上的砖块已经长满了青苔,还有碎屑从裂痕处掉落下来,满是岁月的痕迹。他默默抽泣着,突然听到一道稚嫩的女声在耳边响起。

“男孩子还哭鼻子,真是羞羞。”

他抬眼望去,泪水盈满眼眶,模糊了眼前的视线。他忍不住吸了吸鼻子,用袖子抹去多余的眼泪,又听到那人嫌弃地说道:“你怎么比我还邋遢,这么好看的衣服脏了多可惜啊。”

他终于擦干了眼泪,昏黄的巷子里,女孩头上歪歪扭扭地扎着两个小辫子,穿着不合身的衣服。

她脸上带着明显的婴儿肥,说话时两颗梨涡若隐若现。一双眼睛不染纤尘,故意作出很拽的表情,唇红齿白的模样很是讨喜。

女孩从兜里拿出一张皱巴的纸巾,递到自己面前,小嘴撇着,漫不经心道。

“再哭揍你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