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当初嫁到这条街,住十八年了,那死鬼一家子可算死得早,陈九要不死俺们全都得搬家,简直鸡犬不宁!吃喝嫖赌他样样行,这没用的男人就是赚钱养活家不成,挑扁担还不如他老婆勤快!”

“他老婆一个苦命女人,也是活该不争气,几乎隔三五天被打一回,打都打不跑你说她得有多么贱?俺要是蔡红英,早就直接拿把菜刀拼了命剁死那男人!”

“啥?十五年前那个案子?当时鬼知道是他做的哩,俺又没有看到他抢银行,他抢了银行又不会分给俺们多点钱!俺记得他当时回来过一趟,给他老婆买了些吃的,大手大脚买了几件挺贵的新衣裳,还给他儿子付了一学期学杂费,这人胆子多大呦!”

“俺为啥记那样清楚?因为陈九从来都从他婆娘手里抢钱的,他就没交过钱!然后这人就突然失踪啦,再也没回来。现在看来,就是发了绝命财被人砍死回不来了呗!”

“陈九那时就是好吃懒做游手好闲的混球,扁担他也不是天天挑起……哦,那家伙最后失踪前的一阵子,就是替人挑运衣服布匹的。有外地人来俺们这条街,租开店面做生意,卖衣服鞋子啦……都是啥人?哎呦过去这么多年,俺真记不清都是啥人!”

甚至未等凌河和毛致秀反应过来,严小刀面色遽然沉下去,仿佛是循着那大婶的口供思路在隐秘地带快速扒拉出一些蛛丝马迹,突然问道:“你说的卖衣服鞋子的外地生意人,其中有没有一个身材中等不胖不瘦,白面,戴眼镜,说话沙哑慢吞的人,当时大约二十来岁?”

大婶拨弄着花盆里的月季花骨朵:“实在不记得啦!”

凌河与毛致秀会心达意,齐齐盯了严小刀一眼。凌河于是从手机翻出一张照片递给大婶:“他说的就是这人,您见过吗?”

大婶仔细看了半晌,摇摇头:“俺这脑子要是还能记得,俺就成妖精了!”

快要成精了的大婶在烫发上别了一只大花发卡,这时臭美得扭了一下,逼得毛仙姑从胳膊上浮出一层鸡皮疙瘩。

大婶又说:“男的失踪之后,留下孤儿寡妇也怪可怜,他老婆挑扁担供养儿子,身体很差,没两年也得绝症病倒啦,后来应该是死掉了。她儿子?没爹没娘肯定送去福利院了!不知道哪家福利院了俺又不关心!”

大婶嘴上讲着漠不关己的悠悠往事,手上却用伪造证件每月按时领取那份原本属于蔡红英一家寡母孤儿的困难补助。什么是人心?这就是世道人心。

能问出的真材实料连同各种边角料,都抠哧差不多了,临走时,严总抽出一张钞票递给那中年女人:“以后别再去领那份死人补助,把民政局的钱留给那些还艰难活着的人吧!麻烦您今晚在这个巷口上,给那位可怜寡妇烧个纸钱火盆,成吗?谢谢您。”

大婶眼神诧异,咬着嘴角垂下眼皮,默默将钱接了。

转过身去毛致秀低声埋怨:“严先生您竟然还给她钱?这可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

严小刀淡淡地说:“全凭她自己良心。”

正待要驱车离开,大婶追出巷口问了一句:“你们几个不是警察吧?”

严小刀眯了一双精细的眼:“您见过警察?”

大婶一撇嘴:“俺见过多了!之前几个月就来好几拨人调查这个陈九,俺都懒得招呼,问来问去真烦啊俺全部说不知道!昨天刚刚又来过一个,俺看着那人就像警察,你们几个不像!”

凌河颇有兴趣:“那人长什么样子您说说?”

“那人脾气也凶得很,我被他缠得烦,才不乐意搭理你们。”大婶这时的记忆仍然新鲜,不假思索一蹴而就,为他们画影图形,“那人大高个子,皮肤晒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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